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疗保障》 > 2006年第5期
编号:11549794
从洛川试点看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平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医疗保障》 2006年第5期
     洛川县是我省首批参加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3个县之一。2003年12月1日洛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称之为“大病统筹”)试点开始启动,到2005年底,全县参合农民14.94万人,参合率92%,较2004年提高3个百分点。两年基金累计收入1075万元、支出690万元,滚存结余385万元。全县累计享受合作医疗补助113268人次,补助金额679.63万元,其中住院补助7589人次,补助金额562.27万元,占农民住院总费用的38%,个人补助达到1万元以上的18人,特殊病例个人补助标准达到1.5万元以上的4人。通过开展合作医疗,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明显缓解。

    洛川县在推进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运行和制度完善方面走到了全省的前列,为全省扩大试点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

    一是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农民自愿参合率高而稳定。在旧县镇卫生院调研时看到,一名洛川县在浙江打工的参合女患者,在丈夫的陪护下回到家乡住院,是为了获得较高的报销比例(打工人员在外地看病的报销比例低);当问及其邻床的一位住院老人时,这位老人当即答道:“我虽然享受公费医疗,但很清楚大病统筹的政策,这个政策好。”这些说明,洛川的政策宣传到位,农民自愿参合积极性高。2005年洛川农民参合率达到92%,今年还会提高。

    二是病种设计符合农民生产和生活实际,农民受益机会增多。2005年,洛川县把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中造成的意外伤病(斗殴、酗酒、交通事故除外),如骨折、脑外伤、脾脏破裂等列入合作医疗补助范围,使参合农民受益机会增多,制度更具吸引力。

    三是提高报销比例、降低住院门槛,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37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