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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84690
就医需懂法(1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08年第4期
     卫生局协调不成,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保护自己?

    律师同志:

    2005年3月份,我因医疗纠纷住入某医院治疗,治疗半年病情未见好转。出院后到北京继续治疗,至今无法康复,仍在治疗中。在县卫生局主持和受理下,我与院方协调至今未果。可否向医学会或县卫生局申请医疗鉴定或向法院起诉?

    杨某

    杨某同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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