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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40516
浅谈“书写性”医疗事故的预防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魏淑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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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医疗模式转变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生既要“懂医”又要“懂法”,提高法律意识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医院的权利.C真’医生在处理病人的病情上有一定的自主权,有根据病情作出医学决定的权力,只要这种决定是对病人有利、符合医疗常规就可以。无须病人同意.但是证明医生决定是恰当的以及医生作出有利于病情好转的处置,必须记录。临床医生应重视病历的书写,自己的思想和医疗行为记录在病历上.所有记录的内容必须正确,不得有疏漏,更不得有违反医疗常规的记录.笔误在法庭上是得不到承认的.医疗文书中的问题是本文的关键,笔者据自己体会并借鉴他人经验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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