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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05286
《侵权责任法》条文解析、案例分析及思考(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日 中国美容医学·综合版 2011年第5期
     案例2中医疗机构与患方就“剖腹探查术”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可手术过程中变更手术方式却没有再就新的手术方案告知患方并征得患方的同意,是医务人员对患方知情同意权的一种忽视。且不说医疗机构的措施是否得当,其首先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案例3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没有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从而造成对药物的该种不良反应未能清楚认识,才造成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同时,因为相关知识的缺陷,在患者发生相应不良反应初期未能及时发现,最终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如果稍稍谨慎,使用药物前充分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这种悲剧不会发生,纠纷也不会有。

    案例4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切除重要器官,使其需要长期服用雌性激素以维持女性生理特征,损害事实客观存在,医疗机构应承担责任。

    案例5中在临床较为常见,请医务人员今后一定要注意杜绝该类不规范用语,检查、用药时间、方法等必须写明确。

    案例6使患者遭受了不必要的精神痛苦,支付了额外的费用。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能因此丧失生命。提醒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时履行转诊义务的重要性。

    思考:近年来,在法院审判到的有关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几乎所有的患方都提出了医院侵犯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作出了判决医院侵犯患者家属知情同意权责任的相关判例。知情同意权是医疗行为中患者及其亲属的权利,实际是两项权利的合称:知情权和同意权。知情权:患者及亲属对将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具体情况的了解权,如对该种检查或治疗将达到的目的、可能面临的风险、患方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代价)等的全面了解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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