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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64467
专利竞争力——中国制药企业的致命弱点(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医药世界》 2005年第4期
     仿制是市场竞争中的竞争手段之一,选择这样的路是由我们国内制药业技术研发能力的现状所决定的。在1993年之前,《中国专利法》不保护药品只保护药品的制备方法的时候,只要采用不同于专利方法的生产方法仿制不存在任何侵犯专利的风险,但是在93年之后,中国修改了专利法,开始保护药品,仿制的专利风险就很大,只不过大家还依赖于药品行政部门的新药保护,对专利风险意识非常淡漠。

    其实,仿制就是要规避专利保护的障碍,要在中国仿制罗格列酮,就要规避已获权或已申请的有关罗格列酮到27件中国专利。当然规避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就是等到专利到期;另一种方法就是开发专利。不管哪一种方法都要求对所防制的专利进行尽早的分析和研究,并且还要密切追踪已申请但未公布的专利申请。专利分析要全面,不能只注意一个基础专利,如罗格列酮的仿制,我们不仅要研究专利ZL98805686.0,该发明专利于2003年7月2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专利权人为史密丝克莱恩比彻姆有限公司和史密丝克莱恩比彻姆公司(隶属于葛兰素史克集团),该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覆盖所有含2-8mg 5-{4-[2-(N-甲基-N-(2-吡啶基)氨基)乙氧基]苄基}噻唑烷-2,4-二酮(通用名:罗格列酮)及其所有药学上可接受形式的化合物的药物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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