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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心理因素可致自杀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0月1日 《大家健康》 2010年第10期
     自杀,是个人精神或情绪的困扰厉害到难以控制自己而彻底“精神崩溃”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一些心理因素。

    厌世感怀才不遇,忍辱负重,屈服于外界压力,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又无力抗争,自感“低人一等”,失去学习或生活乐趣,把自己看成“多余的人”,为度日如年而自杀。

    极乐感择偶受干扰,婚后婚姻不美满,或第三者涉足家庭,为与第三者共赴“生不能成夫妻,死同穴”的“极乐世界”而自杀。

    罪孽感平时作恶多端,横行乡里,罪行累累,深知法网恢恢,罪责难逃,为了逃脱惩罚而畏罪自杀。

    冲动感在家庭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兄弟之间、叔伯之间,或在工作单位同事之间和社会的邻里之间,由于争吵怒气难消,尤其自感“吃亏”“气不过”,由于一时感情冲动丧失理智而自杀。

    失落感自尊心人人有,尤其对于一向“广播有声,报纸有名”的名人,倘若屡遭挫折,名落孙山,容易自认为“无颜见江东父老”,极端的自尊心也可能驱使他选择自杀。

    从众感一些平日称兄道弟、讲“江湖义气”的青少年团伙,一旦产生邪念,其他成员极易言听计从,盲目从众而自杀。

    当然,有意自杀的人通常是充满心理矛盾的,既想自杀又想生活下去。大多数考虑自杀的人难免会流露出蛛丝马迹。如在自杀前谈到自杀,或者在日常生活中一反常态,表现出厌世、饮食和睡眠毫无规律、反叛行为特别明显、情绪喜怒无常等,因此,只要留意,预防自杀是完全可能的。, http://www.100md.com(李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