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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67172
2008年上海市场保健食品违法情况的通告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1日 《家庭用药》 2009年第4期
2008年上海市场保健食品违法情况的通告

     为规范本市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本市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底对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上述产品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均检出违禁药物成分。我局已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购买保健食品5项注意

    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切勿抱有“吃保健食品能治病”的观念,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查验标志和文号 购买保健食品应看清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批准文号一般以卫食健字(200×)第×××号或国食健字G200×××××的形式标识于保健食品“蓝帽子”下方。

    选择正规途径购买购买保健食品应通过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等正规途径购买。

    提防陷阱,谨防冲动消费对于网络销售、上门推销、通过会议营销,或借专家名义扩大宣传,或以免费赠送产品为诱饵的推销活动中涉及的保健食品须注意识别,切勿冲动购买。

    购买时应索取发票妥善保存发票,以备日后维权之用。, 百拇医药(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