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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52190
重症肌无力患者可否妊娠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1日 《现代养生》 2005年第3期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重症肌无力患者,结婚已3年多了。现在想怀孕生个小孩。为此,我想请教一下,像我这样患有此病症的女性,如果妊娠会对身体有害吗?对胎中的小孩又将产生什么影响呢?

    广西柳州市陈柳娥

    陈读者:

    您好!一般来说,大部分肌无力患者妊娠期并不引起病情加重,甚至部分病人妊娠后肌无力症状还可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妊娠的时间最好是在肌无力完全缓解,不需服药,或每天只需服用很小剂量药物就可以保持无症状的最佳状态,而不要在病情较重,每天均需服用大剂量药物的情况下怀孕。因为许多药物都会对胎儿带来不良影响,有些药物还会引起胎儿畸形。最好在完全停药后再怀孕。也应警惕有一小部分病人(15%左右)在妊娠的头3个月出现加重现象,但大多仅为轻微加重,一般不需服药或仅服用小剂量的溴吡斯的明即可。

    个别病人有可能把自己血中的抗肌肉抗体通过胎盘传给胎儿,这种胎儿在未出生之前可表现为胎动减少或羊水过多,产前作B超可作出诊断;出生后可表现为吸奶或吞咽困难,不会吸奶或吸奶时可见奶水从鼻孔外溢,婴儿哭声无力,四肢动作减少,严重时还可有呼吸困难。这些肌无力症状常在出生后1~3天最明显,治疗后数日或数周后可完全正常,因此又称为新生儿一过性重症肌无力。发现有这种病的新生儿,应立即请对治疗重症肌无力有经验的神经内科医师急时处理,否则可危及生命。

    分娩后常可引起肌无力复发或加重,但大多仅为轻度加重,给予小剂量溴吡斯的明或小剂量强的松即可改善。但个别产妇分娩后可诱发肌无力危象,须及时到医院抢救,采用血浆交换或静滴丙种球蛋白治疗,大多可迅速改善。

    患重症肌无力的妇女并不是一辈子不能怀孕,不能生育的。关键是做好孕妇的监测,早期发现病情变化并给予及时处理,不必急于作人工流产,更不必引产。患者、家属和医生要紧密配合,是可以做到母婴平安的。(编辑:育之), http://www.100md.com(吕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