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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妻子的“中心体”
http://www.100md.com 2018年3月1日 《现代养生·上半月》2018年第3期
婚姻家庭生活,年龄与思想同步增长,青年夫妻,母亲中心体,父亲中心体
丈夫和妻子的“中心体”

     在不同的伴侣中,丈夫或妻子对待婚姻家庭生活都有各自不同的态度和方法,这种不同都是由其“中心体”决定的。“中心体”,即指一个人在处理婚姻家庭生活时的主导思想倾向、生活习惯和爱憎表现。一个健康、圆满的家庭,作为家庭主要成员的丈夫或妻子,其“中心体”应当是合乎自己身份的。做丈夫的,应当有“丈夫”的“中心体”,他对妻子应是合格的丈夫,如有孩子,对孩子应是合格的父亲,对父母又是合格的儿子。为妻子的,也应有该有的“中心体”,承担得起对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唯如此,这个家庭才能过上合理的生活。否则,丈夫或妻子“中心体”的偏颇,必然导致生活的畸形或病态。

    人的成长过程,不是年龄与思想同步增长,往往是年龄增长了,而思想还停滞在原有的阶段上。婚后的男女青年,本来他们已经应当具备丈夫或妻子的“中心体”了,可是却未来得及转移,而是把曾经对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希望和畏惧原封不动地转移到伴侣身上,从而摆脱不了儿时对父母关系的模式。西方精神分析学家埃·弗洛姆根据青年夫妻继承父母感情特点的不同,分别把青年夫妻称谓为具有“母亲中心体”的人或具有“父亲中心体”的人。

    具有“母亲中心体”的青年丈夫或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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