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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33290
公立医院改革九试点内容出炉 药品加成逐步取消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日 《现代养生·下半月》 2010年第5期
     增设药事服务费 可纳入医保报销

    2010年2月,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指出,从今年开始以公益性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九个方面切实缓解民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选出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此外,各省(区、市)要分别选择l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16个城市分别是:辽宁省鞍山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深圳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宝鸡市、青海省西宁市。

    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是突出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

    《指导意见》指出,要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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