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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12920
灾难性事件对幸福感的“积极”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1日 《心理科学进展》 2010年第7期
     意义。

    需要的满足、情绪的愉悦和个人的认知,是幸福感模型中必不可少的三个结构性成分,三者都实现时,才可能产生幸福感。需要的满足、情绪的愉悦和个人的认知是幸福感模型的三个角,顺时针顺序排列。

    幸福感产生最常见的一条路径是以需要的满足为前提,个人或者首先体验到愉悦的情绪,进而产生对此状态的自我觉知,促发幸福感(即需要的满足一愉悦的情绪一个人的认知);或者也可以从个人认知上觉知到需要已经满足的状态,进而产生愉悦的情绪体验,促发幸福感(即需要的满足→个人的认知→愉悦的情绪)。

    其实,幸福感三角模型中,由任意一个角开始,逐一实现三个角(即三个结构性成分),均可能产生幸福感。除了上述先满足需要一角外,也可以先体验到愉悦的情绪,个人知觉到积极的情绪状态后。进而从认知上审视自己的需要,当发现位于价值序列高端或心理权重较高的需要得以满足时,幸福感也有可能被促发(即愉悦的情绪一个人的认知一需要的满足)。另一种可能是个人直接从认知上确立需要的价值序列或心理权重,然后努力去满足这些需要,从而产生愉悦的情绪状态,进而最终促发幸福感(即个人的认知一需要的满足一愉悦的情绪)。

    因此。需要的满足、情绪的愉悦和个人的认知三种幸福感的结构性成分,构成了个人幸福感三角模型的三个角,三个成分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 灾难性事件与幸福感的重构

    需要的满足、情绪的愉悦和个人的自我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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