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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28696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涵与主要特征之管见(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8年第3期
     可能破坏这种状态并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参与者所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以约束他们的行为,确保其行为的规范;第二是责任的分解。从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来看,安全生产责任表现为一种整体的责任,即维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是一个地方、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但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显然又不仅仅局限于维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因此,无论是一级政府或政府的一个部门,还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的一个部门,都必须将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整体责任一层一层、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进行分解,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相关参与主体都承担相应、明确、具体的责任;第三是责任的传导。安全生产的责任传导表现为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决策及措施能在各级及各有关部门的相关得到认同、得到重视、得到贯彻、得到落实,各相关的主体确实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工作加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决策及措施能产生应有的效应。第四是责任的检查。检查是确保责任制落实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没有进行必要检查的责任制是形式主义的责任制,是毫无约束力的责任制,在责任制的落实过程中,通过必要的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责任制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督促有关主体依照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履行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做好自己该做好的工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一个保证体系。目前,有关方面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认识与理解还在在简单化、形式化的问题,不少地方、部门和企业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仅仅理解为政府与政府的有关部门、政府与企业、或政府与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从所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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