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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15002
工伤“48小时限定”合理性何在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11年第4期
     在送院抢救35个小时后,39岁的工程师刘海停止了呼吸。妻子邓云(化名)不愿放弃,恳求医院为丈夫装上呼吸机。因为邓云的坚持,丈夫“多活了"42个小时,而她没想到的是,就是这42小时,导致丈夫最终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失去了索赔的希望。(2月17日《新快报》)

    当地劳动部门做出刘海不属于因工死亡的认定是有法可依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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