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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17494
妇幼保健院开展围生期护理服务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0月1日 《家庭医药·医药论坛》 2010年第10期
     关键词:妇幼保健站;围生期;护理

    中图分类号:R619+.3 文献标识码:B文献编号:1671-4954(2010)10-750-02

    Doi:10.3969/j.issn.1671-4954.2010.10.024

    妇幼卫生工作是国家公共卫生重要体系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当地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妇幼保健院的职能也必将发生改变:从单纯以妇幼疾病的诊断、治疗为中心转向医疗与服务并举。其功能不应只局限于传统的疾病诊治、无病预防和有病早治的服务,还应包括更方便、快捷、更完善的配套服务。其中,正常妊娠围生期护理就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1 围生期护理的社会需求

    1.1围生期的定义

    围生期在我国是指怀孕满28周(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1160克)至产后7整天的这段时期。这段时期对孕妇和胎儿来说是最危险的时期,很多孕妇可能出现某些并发症,威胁着自身及胎儿的安全,影响胎儿的健康成长和发育。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一般可以安全度过这一时期。

    1.2 现代妇女对围生期服务需求日益提升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妇女对于妊娠分娩方式的认知改变,妊娠妇女的需求不再局限于仅仅选择在有资质的医院分娩,而是在安全分娩的同时尽可能得到更优质的差异化医疗与护理配套服务。对于医院或者各级妇幼保健站来讲,在做好基本医疗提高自身医疗服务质量外,还需要有自己的特色服务,更好地为围生期妇女服务。

    2 正常妊娠的围生期护理

    从孕妇进入妇幼保健机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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