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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8021
新婚被染性病 新娘状告新郎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家庭护士》 2006年第11期
     新闻背景;新婚10天被丈夫染上性病甜“楼兰新娘”要告丈夫“故意伤害罪”

    据《成都商报》报道:

    6月14日,一起罕见的民事诉讼案在峨眉山市法院开庭审理:妻子吴女士诉丈夫王某婚前故意隐瞒其性病史,导致自己染病,请求法院判决他们的婚姻无效,并由男方给予经济赔偿、吴女士确信自己的病是丈夫传染给她的:

    “我和李强是去年认识的。在办理结婚手续前,我坚持要到医院婚检。为了确保婚检结果的准确,我特意选择了成都名气最大的川大华西医院。除了常规检查,我还特意挂了泌尿科。没想到他避开了泌尿检查,等我发现时,泌尿科医生已经下班了。当时我们感情很好,就没有坚持第二天继续来检查。

    “国庆节我们举行了婚礼。在我们发生关系时,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婚10天后,我就觉得身体不适。而我发现他一直在偷偷服药。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仍说他可能是前列腺炎。此后我们在一起时,他仍未采取任何措施。我的疑心越来越重,有一次我逼问得急了,他才说‘查出来过,医生说就是那个,但是没查出有病源,不晓得有菌没菌’。我当时脑袋里‘轰’的一下。我赶紧到医院检查。两个月后,成都市两家权威的医院都确诊我患了‘非淋’,且查出了病源,是‘生殖系统衣原体和支原体感染’。这是一种严重的性病,而且我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根治困难。我想尽办法找到了一份他的病历,在病人自述一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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