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性科学》 > 2006年第11期
编号:11548180
人类性文明史的演变(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06年第11期
     3.1性意念禁忌

    佛教戒律中的“戒淫欲”就是禁止信徒有性意念,僧、尼不得结婚就是为了断绝性意念。基督教要求神父、修女必须“清心寡欲”,手淫作为性意念的自慰行为,也遭到宗教的严禁。建立于北宋时期的程朱理学成为统治人们思想的封建礼教后,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3.2性部位禁忌

    避免性器官及女性乳房、腰、臀甚至足部、颜面被异性看见的一种禁忌。原始人并无此禁忌,甚至还夸大地显示性器,随着性羞涩、性文明的出现,人们采用树叶、布遮掩性器官。但性部位禁忌并不是性文明的发展,反而是性文明的反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女子的颈部要用高领包裹,穿长裙,束腰、束胸,甚至连钢琴的脚也要用布包裹,以免联想到女人的大腿。古罗马的良家妇女不能穿凉鞋。阿拉伯国家的妇女出门必须用面纱将面部遮住。中国有“节妇乳病不医,宁死”的记载,女人的小脚也属性器官,有被男人看到后为此而自杀者。现代女性仅保留了性器官和乳房的文明性禁忌。

    3.3性接触禁忌

    禁止女子与婚外男子肢体的接触,起于奴隶社会,盛行于封建社会。中国提倡“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同行”、“男女不同席”、“男女不杂坐”西方则盛行男女分校。 然而,性作为人类的一种自然本能和正常生理需要是禁锢不了的,性禁锢的结果必然会导致性神秘的发生。禁忌的深重,正好说明禁忌物的神秘和可怕;虚无的背面,恰恰隐藏着巨大的存在。越是不愿正视的东西,越是格外瞩目,格外令人敏感。性的神秘化,为接下来的性解放埋下了伏笔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08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