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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90404
对性教育教师应具备法律意识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09年第7期
     【摘 要】 2008年12月26日,教育部公布了新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本人认为实施纲要的核心在教育者,而教育者正确实施纲要精神的核心是个人的法律素质的高下。法律素质的核心和关键是法律意识,从我国现在性教育的结构体系和本人多年从事性教学的经验上看,我认为性学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通过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教育引导学生培养起对法律的敬畏感,教会学生当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发生冲突时能够通过法律保障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关键词】 性教育; 教师; 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

    2008年12月26日,教育部公布了新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今后中小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上健康教育课。从这天起,性教育也撩起了羞答答的面纱,开始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中国人的面前。纲要强调,中小学健康教育师资以现有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体育教师为基础。就中国目前的成人性观念来讲,人们对性的态度同“中庸”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中国人凡事好中庸,讲究节制,不像西方人那样激烈极端,这是很有中国文化特色的。

    时代发展需要“与世界接轨”,如果中国人在其他方面都能恰当而又快速地与世界接轨,而单独在性教育方面还停留在原有的“封闭”状态,接轨当然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要适应这一形式,对“性”的认识就要从观念上来一个根本性的改变。

    1 “性”的法律要义与性教育

    性对于一个公民到底是什么?是权利?是一种满足现实的观念?是道德评判?还是人的动物本能?是种族繁衍的需要还是人快乐的源泉?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青年人太多的困惑。回答以上问题的立足点其实只有一个:承认性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既然是权力我可以实施也可以放弃,既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这样一来,我们再来讨论因民族文化而引起的性观念、性道德、性法律的差异就简单多了。所以本人认为,要真真正正实施好教育部新制定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性教育教师进行法律素质的培养。只有通过性教育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才能帮助完善和重新架构将要担当中小学性健康教育教师的知识体系,树立新的性观念,以正确的方式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与之密切相关的性,提升性教育的成效性;明确性教育不只是性生理、性心理教育的内容,它更涉及到青少年的权利、性别意识、法律救助等;性教育应是综合的、立体的、积极的,既要有针对所有学生的必修课,也要有针对个别问题学生的选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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