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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63280
在刑法中构建双性人的社会性别(4)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14年第4期
     2.5构建双性人的社会性别

    我不可能将每个人清晰地分为女性或者男性,但并不是说查找出对方是男还是女很难,而是即使我们从生物性别角度将其变为男性或者女性,并在社会性别构建中将其以男性或女性来对待,但实际上他们始终不会变成公认的男性或者女性的类型,只有双性人个体才能感受到自身的细微生理差异,在他们的心目中,一直都是知道自己异于常人,并且渴望社会能够真正地接受他们,而不是非得要换上其他性别的“画皮”。对两性的研究,科学界一直存着这样一种规律:坚持或否定传统伦理文化和社会结构的人文社科学者总是需要生物学家给出相应理念的生物学支持。但科学家得出的结论没有考虑社会、环境和个体心理等综合因素[22]。所以在判断个体性别是应以心理性别为参考,生物性别为基础,社会性别占主导。因为人属于社会中的人,在拥有生物肉体的前提下,其性别的培养、形成、固化和定型等都属于社会性别的范畴。社会学中立法和司法意义上的性别是社会性别,而不是生物性别[23]。从社会性别分析视角来看,性别在后天社会中形成的,受政治环境、传统习俗和社会文化等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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