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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13545
国际代孕法律实务分析:以泰国为例(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4月1日 中国性科学2015年第4期
     由此可见,依据泰国法律,泰国代孕母亲所生的代孕宝宝属于代孕母亲的孩子,而不是代孕委托人的孩子。泰国妇女所生的孩子依法具有泰国国籍。如果代孕宝宝出生时,代孕母亲属于单身并没有婚姻关系,则代孕母亲对代孕宝宝享有唯一合法的监护权。如果出生时代孕母亲为已婚,则代孕宝宝的合法母亲为代孕母亲,合法父亲为代孕妇女的丈夫。在代孕母亲属于单身的情况下,即使提供精子的男性即代孕宝宝的生父的名字记录在出生证明中,但是因为和代孕妇女不存在婚姻关系,该男子也不能当然获得对代孕孩子的监护权。在此法律背景下,代孕委托方不自动享有合法父母的权利。因此,单身的代孕母亲或者已婚的代孕母亲及其配偶主动书面委托该婴儿的监护权给代孕委托人,或者书面同意孩子申请他国护照返回代孕委托人的国家就变得至关重要。

    2外国人在泰国代孕生子:国籍、护照、回国等法律问题在不少国家,代孕或非法或手续繁琐[5]。我国明令禁止代孕。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均规定禁止代孕和买卖精子、卵子和受精卵[6]。根据《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在我国,生育是以婚姻为前提的,生育权必须按照国家的计划行使,而代孕的双方没有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7],因此代孕属于违法行为[8]。澳大利亚不允许“商业代孕”,但夫妻可以寻求“利他代孕”(altruistic surroga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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