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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47726
浅议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15日 《社区医学杂志》 2009年第4期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2-4208(2009)04-0001-04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以下简称管理一体化)作为完善农村卫生机构管理和深化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已经显示出不容置疑的优越性和强劲的发展势头。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山东省较早地开展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规范乡村卫生管理的重要措施来抓,到目前为止,山东省管理一体化率达到了69,7%。此后我国许多地方开始对农村卫生机构进行改革,相继开展了管理一体化的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模式,缺乏过硬的政策支持和有效的考核办法,在实行过程中对如何实现管理一体化,如何处理乡、村卫生机构的利益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现结合工作实践,对管理一体化作简单阐述。

    1 实行管理一体化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什么叫管理一体化,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各地在实行管理一体化时,基本上是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务、健康档案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通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合理配置、优化农村基层卫生资源,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民。

    管理一体化也是各地在深化体制改革中探索出的适合当地农村情况的有效和规范化管理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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