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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4771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乡镇卫生院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15日 《社区医学杂志》 2009年第4期
     中图分类号 R197.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2-4208(2009)04-0012-03

    近年来,农村卫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普遍建立,在服务农民健康的同时,也带动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山东省实施360和1127工程,重点建设360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1127处乡镇卫生院,其做为基层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为新农合参合农民提供最为及时、便捷医疗服务的重任。但我们应该看到,有些乡镇卫生院起点较低,有的甚至是从零起步,随着参合农民的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乡镇卫生院的软硬件规模相应扩大,潜在的医患纠纷呈现上升趋势。如何防范和化解潜在的医患纠纷,理应受到特别的关注。

    1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

    1.1医方因素 乡镇卫生院面向的是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民群体,医患双方在医疗实践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处于优势地位的医方容易忽视对患方的利益保护。(1)由于一些新建卫生院的医德医风教育没有跟上,可能存在部分医务人员医德水准不高,服务意识差,行业作风等严重缺陷,如:态度冷漠,对患者缺乏应有的尊重;作风散漫,延误患者诊疗;责任心轻,技术操作发生差错;团队作风差,在患者中不负责任地议论同行的医疗行为;追名逐利,对患者“吃、拿、卡、要”等。这些问题极易导致患者及家属不满意从而引发医疗纠纷。(2)医疗质量的问题。常见的类型:一是技术能力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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