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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98607
美国医改:谁受益 改些啥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0年第5期
     2010年3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医疗保险改革法案。这次医改被视为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社会保障法》及1965年创立“医疗保险照顾计划”以来美国社会保障领域最重大的变革,将对个人、企业和政府产生深远影响。

    谁是最大受益者

    这次医改将“重新构造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确保它面向所有人,向所有国民开放”。而目前无医保者将是本次医改最大受益者。目前,全美约4600万人没有医保,医改将使其中3200万人获保,从而使医保覆盖率从85%升至95%,距离全民医保只有一步之遥。

    实施医改后,美国将建立以州为基础的医疗保险交易所,小企业和个人可以在交易所里通过联合议价,享受与大公司员工或联邦政府雇员同样优惠的保险费率。同时,小企业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还将享受政府税收减免。与此同时,作为医改资金的重要来源,政府将对高收入群体加征个人所得税并对高额保单加征消费税。

    医改法案加强了对保险行业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者有过往病史为由拒保或者收取高额保费;不得在投保人患病后单方面终止保险合同;不得对投保人的终身保险赔付金额设置上限等。

    七条主要原则

    一、保证选择性。要让每个美国人都能选择自己的医疗保险计划和医生。政府可能建立公立医疗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行业的竞争。

    二、控制成本。减少医疗资源浪费、欺诈行为和高额的管理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服务及其他只增加成本不改善医疗作用的无效行为。

    三、保护家庭财政健康。必须减少医疗保险费用和美国企业、个人承担的其他医疗支出。保证人们在患重病时不会破产。

    四、在预防疾病和保健方面增加投入。减少肥胖、缺乏运动、吸烟等现象,增加预防性治疗服务。

    五、医疗保险的可流动性。人们的医疗保险不能再锁定在一个就业岗位上。

    六、全民普遍原则。每个美国人都应享受医疗保险。

    七、改善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李朝章摘自《老年日报》), http://www.100md.com(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