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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灾难需要每个公民去抗击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2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12期
     我们不断地被食品有毒的信号惊醒,之前,我们一片懵懂,浑浑噩噩。不是我们愚钝,而是一些人无良。

    比如说,不久前媒体曝光的“一滴香”。制造者知道它不是好东西,使用者知道它不是好东西,监管者也知道它不是好东西,但是,没有人愿意给食客一个善意的提醒。提醒了,火锅没人吃了,一批人的饭碗要被砸了,政府里的职员要多出好些事来。

    还有,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人造奶油”(氢化油)事件。央视都以“或酿食物史上最大灾难”的耸听词语暗示它的严重性,但是,除了卫生部门懒洋洋地宣布要对植物奶油进行风险评估,一些权威专家要么坚称氢化油是合法添加剂,要么言之凿凿说中国人摄入量远不及欧美,大可不必大惊小怪。有了这样的“国情论”,那些本来担心政府查处的食品厂家、商家放下一颗心来,把名声不好的氢化油又端了出来。

    确实,这样的无良并非犯罪似的恶行为世人所不容。一是即便食品中含有某种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但是不会立马致命,而且有的还在科学争议中,况乎国人惯持“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这样的传统倩条,因此骂上一两天后,又都抛到脑后;二是如今的食品市场真的防不胜防,一不留神就弄出什么“毒”来,不但食客审丑疲劳了,卫生监管部门也有“顾得了头顾不了腚”的局促。于是,你曝你的光,我吃我的餐,没有谁把“问题食品”真正当回事。

    食品安全的危险不仅来自越来越多的有害食品添加剂,更来自众人的麻木。所以,我们对卫生部提出的“个人可提出食品安全‘国标’立项建议”,来一声响亮的叫好。

    卫生部11月10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指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后,国家又应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我们不能仅仅看作是食品安全的制度建设,还要把它视为当下食品生产、销售、检验、消费市场一系列违法违规问题,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而这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食品安全国标的混乱。就拿氢化油事件来说,尽管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这种含反式脂肪酸的植物性油脂早在几年前就受到严格限制,但在中国,直到今天,在进入百姓盘中餐的美食中,人造奶油无处不在,从没有受到过明显的质疑;而且究竟这种植物奶油有没有害,要不要禁,摄入多少算正常,摄入多少会致病,各种说法莫衷一是,权威论断不见踪影,如此,不懂行的老百姓如何不坠入五里雾中,如何不无所适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出台,肯定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状况。

    但是,只靠一个本本就想结束食品安全的乱象,谈何容易?且不说生产厂家唯利是图的本性会驱使他们继续铤而走险,政府卫生监管部门也不可能扛着个“标准”满大街跑。必须全民保安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意见和建议”,这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包含普通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纵观近年来的几起重大食品公共安全事件,无不是由市民举报、媒体曝光、专家质疑而率先聚焦,进而引发整治革命的。脱离公众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进言,食品安全就还会是个空中楼阁。

    我们寄希望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的讨论,更希望这种讨论不是一次“听证游戏”。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意见有多少能真正进人“标准”的视线,有几条能“获准”立项,检验着食品公共安全的民意基础。同样,对于关乎自身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每个公民不管是不是专业,都应该积极进言献策,都应该紧盯落实状况,彻底改变那种麻木不仁的态度。只有这样,一次食品卫生革命才能到来。

    民以食为天。天大的事,我们不能再无动于衷了!

    (摘自《现代快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