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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患关系,国家应给医师专设褒扬制度(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2014年第11期
     在经过多年深入谨慎的观察和分析后,高春芳委员终于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拿出了关于“国家应该给予医师设立褒扬专属奖项”的提案。

    医师职业的价值应

    得到国家层面的法律认定

    在采访中,高春芳委员介绍说,他所提出的“国家应设立医师褒扬制度”的建议,是结合医疗工作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现有褒扬制度情况进行了多年的深入调查,慎重提出的。

    在调查中,高春芳委员发现,首先,目前国家对于医师职业的褒扬制度设立的较少。尽管原国家卫生部于1991年颁布了《全国卫生系统荣誉称号暂行规定》,设立有“白求恩奖章”、“全国卫生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卫生系统模范工作者”此三种称号,自1994年开评以来,在大约600万名医务工作者中,仅仅有40余人获得过“白求恩奖章”这一殊荣;这个微不足道的数字,是不能正确反映医务人员的真实现状的,医疗战线上尚有更多的、可歌可泣的人物和事迹没有得到弘扬。此外,目前医师职业的高风险性,也得到了社会认可。中国卫生法学会曾授权学会法律事务中心对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30个城市1200余名社会人士进行随机调查,有83%的社会群众对医师职业的高风险、高技术含量及医务工作的职业尊严给予认可并形成共识。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现实中,却有多数医师有转行的念头。长期以来,社会大众普遍把医疗行业等同为普通的服务行业,医护人员一句话说得不到位,就有可能遭到唾骂、殴打等暴力行为。在这样的医疗环境下,如果医生的付出长期得不到等值回报,必然导致整个医疗行业的价值被低估。据中国医师协会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44.82%的医师有放弃医生职业的想法,91.9%的医生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报酬不相符,超过62.49%的医生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报考医学院校。如果我们再不给予医务工作者相应的鼓励机制,试想,这个社会如果有一天没有了医师,会是个什么样子?因此,设立医师褒扬制度有助于稳定医患关系。

    高春芳将军继续说,近些年来,国家其他的相关褒扬制度一直正在推进,比如烈士评定条件:2011年8月1日起实施的《烈士褒扬条例》进行了大幅度修订,原“80版”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以“对敌斗争”为主要情形的评烈条件改为现在的《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主要是指在执行国家重大任务、援外武器试验或抢险救灾中牺牲者,可评为烈士。此外,各地的见义勇为制度也正在完善。虽然国家没有统一的见义勇为评选规定,但各省、市、自治区均在完善之中。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7月19日发出的“国办发[201239号]文”,转发了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卫生部等多部委作出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已经形成了对见义勇为人员表彰的全国规范性文件。

    在以上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高春芳将军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陈述了建议国家“设立医师褒扬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医师褒扬制度应与相关卫生荣誉有所区别;要与“白求恩奖章”等相关荣誉有所区别,还要分清普通褒扬制度与特殊褒扬制度。前者是针对长期从医,并对所保障地区人民生命健康做出毕生贡献的医务人员所给予的表彰;后者是针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突发事件中英勇献身,或连续工作献身在岗位上的医务人员。

    其次,医师褒扬制度的制订,可否借鉴《烈士褒扬制度》?已颁布的《烈士褒扬制度》中,公民牺牲符合第八条规定中任一情形,包括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重大任务,处理突发事件,援外武器试验或抢险救灾,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等牺牲者可以评定为烈士;而上述情形均有可能涉及医师执业行为。比如,在非典救治中殉职的医生,以及前不久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医院普外科张医生因抢救患者感染H7N9死亡,即符合《烈士褒扬制度》第八条第(二)款“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明文规定,应该评定为烈士,而不应该以“因公殉职”论定。

    高春芳将军还向记者解释了他建议国家“设立医师褒扬制度”的目的。他说,如果国家能够设立医师褒扬制度,就是从法律层面规范社会对医师特殊职业的认定,确定其法律地位。医师类同军队、武警、公安,虽然职业分工不同,但都承担着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任务,都是在国家、民族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不可缺少的一线“战士”。医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和自身价值应该得到党和国家的认可,得到社会的认可,更应该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可。

    其次,建立医师褒扬制度,可使医师队伍更能得到政府的重视,尤其是能对那些为了救治患者而牺牲在重大突发事件或医疗岗位的医务人员的生命价值有所交待。同时,也能从另一层面完善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使医师的劳动在物质上从正常渠道得到,使其职业价值回归本位。这样,就能更大、更充分地调动医师的工作积极性,让长期承担着高负荷、高风险的医师们看到为职业奋斗的希望,焕发出无穷无尽的正能量。

    “更重要的是,国家建立医师褒扬制度,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高春芳将军说,“谁也无法否认,600万医师队伍是医学技术的主力军,是13亿中华儿女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他们用特有的技术维护、修复着‘生产力’,才可以使国家和民族的振兴有后劲,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早日实现!”

    采访到最后,高春芳将军再次强调说:“国家设立医师褒扬制度,是稳定医患关系的当务之急,因为它不是对600万医师择优褒奖的权宜之计,不是走走过场、搞搞形式,而是需要真心实意地把医师队伍打造成看得见、摸得着,做有方向、学有榜样、活有理想,经久不衰、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

    专家简介

    高春芳,技术二级,文职一级,少将;现任济南军区第150中心医院院长兼全军肛肠外科研究所所长,主任医师;第二军医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兼任全军医学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委、全军肛肠学会主任委员、全军普通外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济南军区医学专业高职评委外科组长,10余种医学杂志编委。系国内著名的肛肠外科专家,创建了全军肛肠外科研究所。其首创的直肠癌根治术中重建“直肠角”式人工肛门新方法,被国内外医学届誉为“高氏术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率先利用蛋白芯片技术,通过一滴血检测有无肿瘤;最早进行蝎毒素治疗大肠癌研究,首创了骨髓免疫组织早期发现微小转移癌的新方法,为大肠癌早期诊断提供了新途径。在肠粘连防治、便秘防治等方面,填补了国内多项技术空白。先后承担国家“八五”,全军“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攻关课题23项,获多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军队科技进步奖及河南省科技成果奖;主编和参与编写专著10部,发表论文170余篇。先后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5次。曾被评为全国首届中青年医学科技之星,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优秀管理者;全军专业技术重大贡献奖等多种殊荣。 (刘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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