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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98723
产科医疗纠纷的相关因素及防范
http://www.100md.com 2008年5月29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08年第11期
     【关键词】 产科;医疗纠纷;防范

    随着人类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医疗纠纷不断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自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之后,医疗纠纷每年以10%~20%的速度递增[1]。产科是极易产生医疗纠纷的高风险科室之一,目前位居全国医疗纠纷的前列[2]。笔者就引发产科医疗纠纷的相关因素予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与基层医院的妇产科同仁共鉴、共勉。

    1 产科医疗纠纷的相关因素

    1.1 产科工作特点 ①产科服务对象大多为22~35岁生育年龄妇女,在接受医疗措施前,孕妇通常都是健康的;涉及到母婴两人;孕妇及其家属期望妊娠、分娩过程极其顺利、婴儿健康。在整个妊娠分娩过程中孕妇任何不愉快的感受、孕妇或其家庭对医疗结局、医疗措施的费用感到失望都可能引起医疗纠纷[3]。②产科工作不定因素多:影响分娩的因素颇多,难产可出现在分娩的不同时期,有时难以预料。③急诊相对多:如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羊水栓塞、脐带脱垂、新生儿窒息等。这些并发症不但常见,而且一旦发生就很危险,变化急骤,随时会出现生命危险。④手术操作多:在产科中,手术解决分娩困难也占相当重要的地位。手术既是处理某些难产的手段,也是一个创伤的过程。有些手术需要在子宫、阴道内操作,视野暴露受限,与周围组织器官位置相邻,手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

    1.2 医务人员交代病情不及时,解释工作不到位 入院时不及时向家属交代病情及预后,对于产程中出现的病情变化没有及时与家属沟通。而绝大部分患者及家属对分娩没有一个正确的、科学的认识。不能够动态地看待分娩过程,认为分娩是一个生理过程,只要产前检查正常就一定能顺利分娩。一旦在产程中出现难产等异常情况即认为是医生、护士的责任。

    1.3 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控制剖宫产率相矛盾 职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医生有告知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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