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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37319
关于医院价格管理的几点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5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10年第14期
     随着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国家强调了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非营利性医院作为国家公共医疗卫生的主体,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医疗卫生价格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群众性,在提高医院的经济收益的同时,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针对目前医院收费补偿不到位的实际,现行的医疗收费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增加的成本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加强核算来内部消化。医务人员待遇的提高,只能建立在提高医疗质量、拓展医疗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医院的医疗收费必须合理、规范。

    1 医院物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新的医改方案,国家将继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目前,各医院在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时,往往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由于编制、经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许多医院没有设置单独的物价管理科室。物价管理的职能或者由财务部门行使,或者由经济管理部门行使,有些则由内部审计部门兼职行使。在人员配置上,一般由熟悉医疗知识、经验相对丰富的护理人员负责,也有许多医院由医疗知识相对欠缺的财务人员担任物价管理员,人员配置数量普遍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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