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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37473
过期妊娠110例临床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5日 梁淑花 闫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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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月经周期规律,28~30 d来潮一次,而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称过期妊娠。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5%~12%,围产儿死亡率约为足月分娩的3倍,对母子危害大,并随孕周增加而增加,过期妊娠严重影响围产儿的预后,现就我院在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收治的110例过期妊娠的患者进行综合分析,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发病年龄22~39岁,其中25~30岁居多,占78.1%。

    1.2 诊断标准 以末次月经第1天开始计算≥42孕周(294 d)称为过期妊娠,但须注意月经不规则或哺乳期受孕者应参考妊娠反应、胎动出现时间及早孕检查子宫大小予以诊断。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本组过期妊娠发生巨大儿者18例,占16.4%;发生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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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158100黑龙江省鸡西市妇幼保健院

    窘迫者30例,占27.3%。发生低体重儿者9例,占8.2%;合并羊水过少者25例,占22.7%;发生胎儿畸形4例,占36%。见表1。

    表1

    过期妊娠分类(例,%)

    例数 百分比

    巨大儿 18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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