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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适度”何为度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日 《科学养生》 2004年第8期
     夫妻间正常性生活有益于健康长寿,而性生活过频,又会损害健康和缩短寿命。因此,如何使性生活适度,是许多夫妻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 很多夫妇想了解正常的性交数是多少,深怕纵欲过度损害身体。他们的顾虑是容易理解的,但这个问题却比较难以答复。因为男女的性生理有别,加上年龄、体质、性格、职业的不同,性欲的强弱在不同的夫妇之间就可能相差很大。即使是同一对夫妇,性的要求也往往受气候、环境、工作压力、健康状况、年龄等因素的影响而有变化。因此性生活的次数不能机械地规定,应根据双方性欲的强弱,性能力和健康情况加以适当的调节。

    通常在新婚期间,性的要求比较迫切、性交的次数也比较频繁。婚后数月,多数夫妇逐渐采取隔3—7日1次。随着年龄的增长,性欲逐渐减弱、性交的次数也逐渐减少,大致维持1—2周1次。从调查看,多数人的性生活频率是:20—30岁时每周3次;31—41岁时每周2次;41—50岁日寸每周1—2次,51—60岁时每周1次。这是一般情况,但实际性生活次数的多少,应以第二天双方均不感觉疲劳为原则。次数适当时,第二天并不感到疲乏,有时反而觉得全身清爽,精神愉快。倘有精神倦怠、头重腿酸、心跳气短或食欲不振等情况,这就是性交次数过度的征象,必须及时纠正。此外,夫妇双方的健康情况也应当同时加以考虑。体格较差的,应加节制,身体健康的,也应适当控制次数,这样才能使双方的性欲既得到满足,又不妨碍健康。至于少数夫妇性欲旺盛、性交向来很频繁的,双方能经常保持充沛的体力和饱满的精神,也应该认为是适当的,可不必过分顾虑。

    有关“适当”问题,主要在于自我判断。只要自己有性的要求,只要自己感到是一种愉快和享受,没有任何不适,就不必拘泥于每周、每月过几次性生活,更不必一味地抑制自己的需求和欲望。, http://www.100md.com(李 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