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科学养生》 > 2009年第11期
编号:11916516
九成外企员工成“过劳者”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1月1日 《科学养生》 2009年第11期
     零点调查公司利用电话、约访、mail、传真等多方式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城市1521名跨国企业员工进行的访问,其中女性824人,男性697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境内的跨国企业员工中,逾九成员工都有“过劳”现象,没有出现任何症状者比例不足一成。另外,15.4%的跨国企业员工具有7项以上症状,属于过度疲劳者,随时可能积劳成疾;5%的员工具有10项以上的症状,随时可能结束生命。

    本次调查还发现,在评价跨国企业员工过劳因素和症状的27项指标中,一半外企员工都是因为缺乏运动造成过劳现象;其次是工作时间过长,以致基本的休息时间不能保障,主要表现在“周末经常加班”、“经常很晚回家”、“一天工作10小时以上”、“工作量增多”等方面;并且,不能坚持定期进行常规体检,以致不能及时发现健康隐患因素并进行针对性地缓解及治疗,也是造成过劳的重要原因。在过劳症状方面:三成人经常感到疲劳,忘性大;还有一些症状主要集中表现在“因小事而烦躁和生气”、“肩部和颈部经常发木发僵”、“经常失眠”、“有升职压力”、“突然觉得有衰老感”等方面。

    此次调查还发现,在跨国企业员工中,收入较高、学历较高的中年员工最为疲劳。在月均收入8000元以上的群体中,19%者出现过7项以上的过劳症状;硕士以J二学历者中有23-6%的人出现过7项以上症状。与其他年龄群体相比,30至45岁的中年员工中出现7项以上过劳症状者比例最大(15.8%)。

    专家分析说,在我国,部分上班族因收入高、学历高、工作体面而备受人们的羡慕,但他们所付出的劳动量也是巨大的。中年人正处于“蜡烛两头烧”的人生阶段,经受着事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因此,中年人身体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精神高度紧张,再加上部分人群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他们极易过劳死。专家建议,对个人而言,应强化健身意识,学会劳逸结合;对社会而言,相关部门应从制度设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着手,通过完善法律或者专门立法来防范“过劳死”,以保障劳动者的合理休息权。

    解读/鲁湾

    看了这条消息,使我想起一篇文章谈到的一个现象,西方人拼命工作为了去休假,国人去休假是为了更好的工作。我不想去评论哪个对哪个错,这里面可能有个传统问题,我只是想说,即使为了工作去休假,很多国人也没做到。

    我们的媒体不断地报道为了工作拼生命的人和事,我们街头巷议也往往流露出对此的褒奖。我们的文化生态环境有利于忘我工作的人的生长。我这里不是反对在特殊情况下或在一段时期里的突击性工作,而是指常态下的状况。许多人常年处于一种超负荷的状态,生命处于一种极限状态。英年早逝这几年经常见于报端,就是这种状况的结果。

    对于社会来说,一个精英培养的代价是极大的,一个精英的失去是社会的巨大损失。即使不从人本位的理念出发,从经济层面上看也是得不偿失。所以,从立法的角度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也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话说回来,对于劳动者本人来说,也应转变观念,现在虽然还不能做到“工作是为了去度假”,起码也要做到为了更好的工作,去度假吧。, 百拇医药(鲁 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