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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可作食品每天别超3克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3日 江南保健报 总第1065期
     人参作为传统名贵中药材,过去主要为中药和保健品原料,日前卫生部网站发布公告,批准人参(种植人参)为新资源食品,这意味着人参可以“名正言顺”地作为食品,走进百姓生活了。

    据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主治中医师王振国介绍,民间将人参作为食品的历史很悠久,药膳在我国源远流长,很早就有“药食同源”之说。很长一段时间里,人参作为食材,以及部分特色餐饮添加的特殊配料,在中国人的餐桌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东北地区人参一直以来有入菜的习俗,如乌鸡人参汤、老母鸡参汤等,在江南地区也给体质虚弱的人吃。人参被称为“百草之王”,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安神益智等功效,适用人群主要是气虚症状者。但体质壮实的人,如果没有虚弱现象,则不必进服。如误用或多用,反而会导致闭气,出现胸闷腹胀等症。

    提到人参,有人会想到多吃易上火。确实,人参作为食品后,市民在吃的时候要把握好“量”。记者在卫生部发布的公告里看到,对人参的食用量做了限定,要小于或等于3克/天,另外,还指出: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据了解,我国药典(2005年版)标准规定,人参每天的服用量为3克到9克。如果市民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口干舌燥等现象,可暂停2到7天后,再继续服用。(记者小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