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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带病上课 学生患结核病须报告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1月21日 大众卫生报 2017.11.21
     学生患结核病须报告

    11月17日,湖南省卫计委发布通报称,截至11月16日,湖南桃江县第四中学共发现29例肺结核确诊病例和5例疑似病例,另有38名学生预防性服药,共计72名学生接受治疗和管理,对疑似及预防性服药学生的诊断待观察、复查后再予以确认。通报称,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肺结核是由结核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预防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学生在学校里集体学习生活,接触密切频繁,呼吸道传染病(比如肺结核)易乘隙而入,在校园里传播和蔓延。如果寄宿制学校的环境和生活条件差,学生营养跟不上,发生肺结核的风险更高。另外,有升学压力的中学生,尤其是高考生睡得晚起得早,作息不规律,也会增加肺结核发生的机会。

    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病人咳嗽、大声说话或打喷嚏时,喷出的唾液飞沫中含有大量的结核菌。大的飞沫颗粒很快落到地面,小的飞沫就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当健康的人吸入这些飞沫后,就会受到结核菌感染。一间教室里有几十名学生上课,宿舍里大家又共同居住在一起,房间如果通风不好,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又长,再加上没有防护措施,很容易感染结核菌。

    怎么知道自己得了肺结核病呢?咳嗽、咳痰、咯血或痰里带血丝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此外还有胸闷、胸痛、午后低热、夜间盗汗、全身无力、食欲减退或体重减轻等症状。当发现学生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校医和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学校要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的必查项目,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要及时反馈给学校、学生和家长,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机构检查确诊。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相关部门,尤其是班主任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和班主任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而已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必须住院治疗,切莫带病上课。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规定,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湖南省疾控中心 江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