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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行为≠强迫症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2月17日 大众卫生报 2019.12.17
     小强和女友约会,见面后突然感到焦躁不安。女友不解,问为何事,小强撇下一句“我得再去看看”,便头也不回地回到家。回去了,他却没进家门,而是使劲地、反复地拧门外把手,检验门是否已经锁好。再三确认门已锁好后才想起约会的女友,这种事发生了不止一次。小强的女友终于忍无可忍,决意分手。

    什么是强迫症?强迫症由两个要素组成:一个要素是强迫性的思维,指挥之不去的念头,另一要素是强迫性的行为,指反复发生的特定行为。在心理学上,即便你有无法挥去的念头、有反复发生的特定行为,也只能说明你具有了强迫心理或强迫症的倾向,还不能确定你患上了强迫症。若是强迫症,还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伴随挥之不去的念头,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二是强迫行为是否导致生活混乱,甚至难以为继。以小强为例:强迫思维伴生的焦虑情绪驱使他不顾撇下女友的后果,最终陷入失恋分手的困境,基本可以断定有强迫症了。

    在治疗强迫症的心理疗法中,首推认知行为疗法,通过特定程序指导患者掌握思考、行为或者应对情景的方法,帮助患者减少焦虑,进一步减缓强迫念头或行为。如果只针对强迫行为,那么不妨采用暴露疗法,即在治疗时让患者在与现实尽可能一致的情境下产生恐惧反应,并体验到所恐惧担忧的事并没有发生,如此反复,逐渐让患者的恐惧反应降低到正常人水平。

    当强迫症状比较严重时,必须考虑服用精神药物。患者本人也有必要“强迫”自己接受健康的生活习惯,比如调节饮食、参加体育锻炼、积极与医生沟通病情等等。这些措施能有助于坚持接受治疗,也有助于治疗结束后减少复发的概率。

    董绍军,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