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卫生报》 > 2021.03.02
编号:84051
莫把电动平衡车 当出行工具
http://www.100md.com 2021年3月2日 大众卫生报 2021.03.02
     时下,在大马路上,人们经常会看到踩着电动平衡车的人穿梭而过,看似十分炫酷的一波操作,背后却隐藏着无法预知的生命健康风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检测的20批次样品里,有将近七成不合格,给人们的安全出行敲响了警钟。

    据专业人士介绍,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生产电动平衡车的企业已经将近1000家,年产量高达400万辆左右,但质量参差不齐。对于电动平衡车,不少商家会打出“健身+代步”的旗号吸引消费者,不过,首先我们还是要回归到产品本身的质量。此次抽检产品检测的15个项目中,有6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分别为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

    电动平衡车的超速保护功能至关重要,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袁致焕表示,合格的产品到限定速度的时候,会有一个很明显的翘板翘起来,会强制制动,还会有一个嘀嘀的报警声音;不合格的产品超速了仍然可以正常骑行,什么提示都没有。与超速保护项目一样,驻坡能力及保护,是考核电动平衡车对消费者保护功能的又一重要项目。所谓驻坡能力及保护,通俗地说,就是要求在规定的坡度上骑行电动平衡车时,随时都能停驻在上面,并能保持5分钟,或者发出安全报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就意味着,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质的电动平衡车,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道路以外的应用场景使用。

    专业人士认为,在经营过程中,以“代步”“出行”等模糊词语,宣传电动平衡车产品的使用功能,这样的误导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不少不知情的消费者把电动平衡车当成出行的交通工具,从而导致了一些不应有的交通事故发生。为此,企业应该承担相应惩罚,因为这种误导可能以生命健康为代价。

    整理自央视财经,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