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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05375
漳州市1994~2003年十年婚前保健工作历史回顾\现状及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10年4月1日 林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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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和全民族健康素质的不断提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主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保障。婚前保健则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1994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将“婚前保健”作为保护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要求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2002年,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制定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年)”,国家人口与计生委也推出了“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将新婚夫妇作为重点对象,把婚前保健包括婚检、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洶作为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切入点。2002年5月,漳州市政府颁布的《漳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指出,我市平均婚检率要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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