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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15期
     长沙四名制售假药者被制裁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近年长沙市发生的最大一起假药犯罪案,维持一审法院对鞠春香、张志明、邱慧凌、黄中球等4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原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和3年,罚金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20万元。追缴被告人鞠春香、张志明违法所得24.34万元,被告人邱慧凌、黄中球违法所得7.74万元和3.42万元。

    被告人鞠春香自1997年9月开始,伙同何玲、潘彦、朱卫平(均在逃)等人,未经批准许可,擅自生产假冒的溶栓胶囊、复方甘草片和吗叮啉,并将产品分别交给被告人邱慧凌等人销售,销售金额47.562万元。张志明(系鞠春香之夫)购买制假设备,参与共同生产假冒的溶栓胶囊和吗叮啉,并将溶栓胶囊销售,销售金额35.412万元。1999年10月9日,被告邱慧凌在销售假药时被公安局当场查获。次年3月23日,其余三被告人落网。案发后,经药品检验所鉴定,四被告人生产的上述所谓“药品”均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系假药。(周耀华喻国),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