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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处方知识产权应加强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29期
     几年前,我国一位著名中医应邀出国会诊,对方派人给他抄方子,他没有在意。结果一年以后,他的处方被开发为新药,反倒成了外国公司的专利。有感于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原中国中医研究院院长王永炎教授在国外会诊时,让他们到中国来抓药,并有指定的调剂师配药,保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及国家民族的利益。

    中医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中医师多年以来,在成功与失败的医疗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处方用药,药味精炼,疗效卓著。辨证施治是中医诊疗疾病个体化的具体实施,所谓辨证,即将病人千差万别的外表征象,通过四诊探察病变内在本质,中医称“司外揣内”,将诸多的证侯群归入八纲之中,再辨析属于何经何脏、在上在下等等。具有精深的中医理论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诊治疾病既遵循一般规律又注意特殊情况,准确把人体、生活、环境、心理、疾病等统一考察;组方用药,药物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统筹兼顾、综合处理,最佳搭配。许多方剂,都是在继承前人经验基础上,积累数十年临床经验,千锤百炼而成。

    医生处方,在承担治疗责任与治疗风险的同时,也包含有知识产权的价值。然而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没有足够认识与评估,例如门诊病历,详细记载着疾病、辨证、治则、方药、剂量、用法等等,病人自带而走,视为私有,待犯病时照方抓药。若有友人患同样疾病,赠送传播,医生多年的医疗经验结晶,无人顾及。

    面对“入世”后各行各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中医处方知识产权,应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呼吁中医同仁,有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国家民族利益遭受损失。(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宁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