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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477
“十五”将调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6日 医学空间
     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形势变化,调整与完善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卫生事业

    发展,更好地保护农民健康。这是《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提出的“十五”期间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我国将推进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乡村卫

    生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纲要》提出,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应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

    与监管作用应进一步强化。农村卫生机构以公有制为主导,鼓励多种

    经济成分卫生机构的发展。根据各地实际,卫生院可由政府和集体投

    资举办,也可合作经营;村卫生室可以集体举办、村医联办,也可以

    个体承办。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技术合作。县级医

    疗机构应承担卫生机构的转诊,解决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乡镇卫

    生院以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为主,同时要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特

    别要增强妇产科、急救等服务功能。除中心卫生院外,一般卫生院不

    向医院模式发展。村卫生室主要提供安全、方便的常见伤病诊治服务,并承担公共卫生和预防任务。

    《纲要》提出,各地要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建立权责明

    确、民主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运行机制。要加快农村卫生技

    术人员的结构调整,措施包括严格控制卫生院内非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有计划清退专业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等,力争用10年时间在大部

    分农村地区完成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各地还要根据农村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意愿,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

    合作医疗制度应继续完善和发展,合作医疗的水平、形式可有所差别。

    有条件的地区,提倡以县(市)为单位实行大病统筹,帮助农民抵御

    个人和家庭难以承担的大病风险。

    《健康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