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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子商务:在夹缝中求生存
http://www.100md.com 2000年3月21日 互联网周刊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了不允许通过因特网向消费者直接售药的决定。但此后不久,国家经贸委则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医药电子商务的试点工作。

    这是两种声音,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态度。

    如何看待当前的医药电子商务?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重申了暂不允许进行医药电子商务的决定,并指出这个决定针对的是那些没有“合法身份”的从业者。他表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与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尽快出台办法规范这一领域。

    目前我国药品流通领域问题较多,假冒伪劣药品依然充斥着市场。去年全国依法取缔和关闭药品集贸市场113家,取缔无证药品经营户1.4万多家,共查处假劣药品案44770起,标识金额1.72亿元。传统医药销售渠道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领域呢?药品销售牵涉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生命安危,暂时禁止医药电子商务,应该说主管部门是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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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经贸委医药管理司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他表示,只有通过试点才能发现医药电子商务的弊端,才能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加以规范,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他指出,国家经贸委早在去年9月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医药电子商务试点的意见,现已选定规模大、计算机管理基础较好的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金药信息网络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企业。

    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的8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最近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意见》明确指出,“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未来的医药电子商务将包括:医药信息的共享和电子结算;医药生产企业与医药流通企业、医院之间的网上交易;医药流通企业之间的网上交易;医药流通企业与医院之间的网上交易;零售药店对消费者的网上销售。

    中国著名的老字号企业“同仁堂”刚刚宣布进军医药电子商务,拟实行网上会诊与售药,但现在也不得不暂停网上售药。“同仁堂”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执行管理部门的有关决定,但同时认为这个决定只是暂时性的,因为发展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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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专门经营电子商务的“网药”网站董事长梁湖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说,现在经营医药电子商务的网站大都背靠大型医药生产或流通企业,网站只是提供一个供双方交易的平台,药品进货、存储、发送等程序都由所依托的生产或流通企业完成。他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售药将药品销售者与购买者完全隔离,无法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的结论持不同看法。梁湖南认为,电子商务是完全透明的,可以使买卖双方在网上直接见面,销售者身份是完全公开的,产品名称、定价、生产文号、产品批次、零售店名称、交易时间等信息都记录在案,产品质量是完全可以得到保证的。主管部门从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作出上述决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应该更多地了解实际情况。 梁湖南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决定出台后,一些外商停止了在中国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投资计划,他估计涉及的资金额大约有上百亿元。

    据了解,申请注册专门的电子商务网站不受限制。“联盟”秘书长周苏岳介绍说,目前北京地区拥有独立域名的健康、医药网站有50余家,在全国有120多家。在美国,网上药店有1000多家,网上药品零售、批发规模在未来两年内将超过传统的医药市场。因此说,从长远看,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

    记者注意到,“两会”期间,有两个立法内容非常引人注目,一个是《立法法》的审议和获得通过,另一个是《电子商务法》提案的提出。业内人士认为,《立法法》实施后,可以有效防止出现政出多门、令经营者不知所措的情况。而《电子商务法》则应谋定而后动,因为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在这一领域立法也必须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客观规律,而不应仓促上马。即便是在电子商务比较发达的美国,克林顿也一再呼吁给电子商务一个充分发展的空间,而不要匆忙制定法律。,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