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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药品广告骗人四大招
http://www.100md.com 2000年8月25日 新华通讯社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目前,不少药品广告违犯《广告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随意编造产品疗效,甚至做“根治”承诺,诱使不明真相的患者上当受骗。近一个时期,全国各级消费者组织收到大量投诉,反映在违法药品广告虚假内容的误导下服药,致使延误治疗、病情加重。

    违法药品广告是如何诱人上当的呢?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国家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违法药品广告的主要骗人招术:

    ——对疗效有十分把握。国家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即不能宣传产品疗效,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因为每个患者的病情不一样,身体状况不同,服药后的反应和治疗效果也不同。但绝大部分违法药品广告渲染、夸大产品疗效,如根治顽症、一瓶(盒)见效、填补治疗某种病特效药的空白等。

    ——谎称攻克医学难题。目前,人类有一些病症尚无特效治疗药物,有待医药科学界的进一步研究探索,如癌症、类风湿关节炎、红斑狼疮、肝硬化、肾炎等。有些违法药品广告打出疑难杂症特效药的“幌子”,诱人高价购买其产品。

    ——看似新闻,实则是没有广告标记的药品广告。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将广告做成新闻的样子,故意让患者误解成为新闻,增加产品的可信度。新闻式广告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是,在文后附有联系电话或地址。

    ——像推销一般商品一样做药品推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有规定,禁止审批和发布任何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的药品广告。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如果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获馈赠误服,后果不堪设想。但目前有些广告主无视国家有关规定,仍在搞“爱心大赠送”、“买一送一”、“千万元送药大行动”等。,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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