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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2月20日 扬子晚报
     镇江电 刚刚结束的镇江医改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明年镇江市医改又推出新举措,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镇江市医改新举措规定,凡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补助基金,按公务员年工资总额的3%缴纳,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筹集的补助基金分两块使用,一部分直接划入公务员的个人医疗账户,其余作为共济金。个人医疗账户按年龄段划入不同比例,其中45岁以下划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1%,45岁以上至退休前,划入本人上年工资收人的1.5%,退休人员划入本人上年退休金收入的2%。新规定还对医保基金征缴实行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将由“双基数”改为“单基数”。

    其中将大病统筹金的支付额度从3-10万元调整为3-20万元。参保人员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去3-10万元的部分,全部由大病统筹金支付,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再按比例分担,10-20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支付5%,其余由大病统筹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仍由个人支付10%,用人单位支付90%。(张伟清 王致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