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编号:106483
全国人大审议《药品管理法》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2月25日
     新华社2000年12月22日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价格问题,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相应规定,以法律形式规范药品价格问题,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

    这次新增加的规定中,包括一些引人注目的新举措:如医疗机构今后应按照患者的要求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采购价格和向患者出售的价格。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明示方式给购买其药品的医疗机构以折扣的,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如实入账;医疗机构公布的药品采购价格,必须是扣除折扣后的实际价格。

    另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今后,处方药将不得在大众媒体上作广告;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专家、学者、医师、患者不得为药品作证明。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规范药品广告管理。

    据介绍,目前药品广告过多、过滥,许多广告对药品的功效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一些地方、部门、企业提出,应当对药品广告的管理作出必要的规定。,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