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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563
急救采血遭遇法律难题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2月27日
     据武汉晨报报道为抢救一高危患儿,武汉某医院一护士主动献血救命,然而武汉市血液中心却认为这违反了《献血法》。

    不久前,这家医院收治了一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的高危患儿,急需输新鲜血液。该院医务人员争相捋袖,与患儿血型相同的一护士最终献了血,患儿转危为安。

    武汉市血液中心认为,医院擅自组织血源自采、自供,“合情不合法”,卫生行政部门有权查处。

    医院有关人士说,当时患儿随时可能死亡,最有效的救人方法是输新鲜血液。若从市血液中心取血,可能会延误急救的最佳时机。

    武汉市血液中心解释,为保证用血安全,采集来的血液必须经过7项检测,包括艾滋病、梅毒、甲肝等。同时,还要在摄氏4度的冰箱内保存24小时,消灭一些可能存在的其他病毒后,方可输入人体。否则,一些传染病有可能通过未经检测的血液传给病人。

    据了解,武汉不少医院备有血库。但有些病人急需新鲜血液,血库中的血液常因库存时间较长而不便使用。

    既要迅速救人,又要防止传染病上身,医院对此感到左右为难。,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