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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面推行病人选择医生
http://www.100md.com 2001年2月5日 中新网
     中新网杭州2月2日消息: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中推行病人选择医生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在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和不增加病人经济负担的前提下,县以上医院全面开展病人选择医生改革试点。

    据浙江日报报道,浙江省从去年开始,杭州市三院、省人民医院、邵逸夫医院等先后开展“病人选择医生”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制定《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中推行病人选择医生的实施意见》,首先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部和住院病区进行病人选择医生的试点探索。

    为保证医疗质量,提高门诊首诊确诊率,要求三级医院的门诊医生中,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不少于2/3,二级医院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不少于2/3。

    在病人选择医生的改革中,《意见》强调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方法和标准,医务人员的分配,要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按技术职务、岗位、能力、技术水平和“被选率”、“满意率”,以及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等综合考核的结果进行分配。逐步建立起高技术、高责任、高风险、高报酬的分配机制。

    改革中,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鼓励人才流动,引入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对于病人“选择率”、“满意率”低以及不胜任现职的医生,将采取培训、转岗、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办法处理。,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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