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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三问”医疗业
http://www.100md.com 2001年3月5日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刀留腹中、割错脏器、血液污染……近年来,医疗事故屡屡发生,让患者苦不堪言。“这些问题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政协大会上,年逾古稀的卜仲宽委员一口气递交了3个提案,对医药卫生界提出了“三问”。

    一问:医疗事故该不该由卫生部门“自家人”组织专家鉴定?

    “目前,我国医疗事故的鉴定主要由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法医等来进行。很多事故明明是医院或医生的责任,患者却苦于证据不足,难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卜仲宽委员说,“苦痛为何总让患者扛?”卜仲宽委员在《关于尽快制定新的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的提案》中建议,我国应该修订现有的医疗事故鉴定办法,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该包括非卫生系统的专家;明确病历记载、手术记录,不能事后补充或者修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问:上医院是看医生,还是看机器?

    “现在患者上医院看病,有的医生还没了解清楚患者的症状,就开出一大堆检查化验单,这样行吗?”卜仲宽委员说。卜仲宽委员在《关于规范医学检查的提案》中指出,为减轻人民负担,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必须严格规范医院化验检查制度,建议卫生部要逐步制定“规范医学检查细则”,通过细则的实施来推动医生水平的提高。

    三问:化验单洋码连篇,如何让一头雾水的患者了解病情?病人有无权利看懂化验单?

    一些医院认为化验单主要是给医生临床诊断和治疗用的,“读者”是医生而并非病人,因而主张用英文;也有人认为,让病人读懂化验单很有必要,病人是疾病的主体,了解化验结果有利于自身治疗和日常保健,支持用中文书写化验单。“我认为还是用中文书写为好。”卜仲宽委员说,原因有二:一是对一些医院乱检查是一种监督;二是病人读懂化验单是病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病人到医院付费看病,享有知情权,化验单看不懂,是对病人知情权的侵害。(李斌 翟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