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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爱滋感染者可以有条件进入台湾
http://www.100md.com 2001年3月6日 中卫网
     外籍爱滋感染者入境申请将有专责审议小组,采个案审查方式,在兼顾情理法的情况下,让外籍感染者有机会入境。未来无论是外籍爱滋新娘或如美国职篮明星“魔术强森”等外籍感染者,都可藉此管道提出申请。

    虽然1997年十二月修正“爱滋防治条例”第十四条,将爱滋病毒检验呈阳性反应的外国人,从“应”令其离境,改为“得”令其离境,即赋予台湾“中央”主管机关行政裁量权,弹性处理外籍爱滋感染者入出境问题。但是,一字之差并未有任何改变,三年多来,不但未有任何外籍感染者免于遭遣返出境、禁止再入境的命运;感染者团体对于台湾“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官员一手主掌生杀大权,屡屡以防疫为由,将外籍感染者拒于国门之外,甚至造成不少异国姻缘硬被拆散,夫妻子女分隔两地等不人道作法,表示不满。

    为了兼顾防疫及人情,台湾“卫生署”最近成立“外籍爱滋感染者再入国申覆审议小组”,由医界、法界及社会公正人士组成十一人的审议小组,未来这类外籍爱滋感染者申请再入境的个案,将有审议小组依据个案提出再入境申覆程序资料,进行审议期公正处理外籍感染者的入境问题。

    台湾“卫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依据最新的外籍感染者再入境申覆程序,感染者必须在台湾有保证人,定期与保证人联系,并出具切结书,确实遵守事先告知性伴侣感染爱滋的事实,并保证绝不从事危险性行为,不捐血及捐赠器官组织,以免造成他人感染。而审议小组接获申覆个案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召开审议会议,并在会议后四十五天内以书面回复审议结果,以免审议案石沈大海,申请者苦候不到结果。

    疾病管制局官员坦承,大部分的外籍新娘一旦检出感染爱滋病毒,就足以动摇婚姻,配偶对于遣返作业多半不会有太多意见。近年来,会向台湾“卫生署”提出入境申覆的个案仍属少数,台湾“卫生署”官员对于这些感染者配偶的坚持、四处奔走陈情的精神也相当感动;过去曾召开过项目会议审议,但是最后仍基于整体防疫考量,从严处置,并未同意任一外籍感染者入境。,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