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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护”呼吁法律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3月8日 文汇报
     文汇报一组“谁抬病人上救护车”的报道发表后(见2月28日社会生活版),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共鸣。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郭永钦日前向记者表示,急救中心正在加紧采取新增救护分站、开设流动救护点等措施,拉近“120”的服务半径。同时通过与“110”的沟通,力争建立一个紧要关头由“110”向“120”提供紧急援助的制度。但是,上海的紧急救护工作也急切地希望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从根本上解决“叫不到车”和“谁抬病人”这两大矛盾。

    据郭永钦先生介绍,“谁抬病人上救护车”的确是急救工作中的一大难题,根据统计,去年急救中心出车急救的病人数超过8.5万,其中43.1%是危重病人,有将近一半的病人年龄在70岁以上,病人上救护车的“抬抱”问题越来越突出。与此相对应的是限于编制问题,普通型救护车上只有一名随车医护人员的状况也不可能改变,救护人员应该积极“抬抱”病人但又包不了病人的“抬抱”局面几乎无法改变。

    据悉,目前在北京、杭州、青岛等城市,病人的“抬抱”都是通过招聘下岗人员跟车解决的,即规定抬一名病人收取20元至60元不等的劳务费,每上一层楼再增加1至5元的楼层费。但是要在上海推出同样的收费服务项目,急救中心又怕部分市民不愿意承担,进而引发新的矛盾。因此,急救中心目前正在加紧与“110”沟通,希望在紧要关头能通过“120”指挥中心向“110”请求紧急援助,即由救护中心出面求援,而不是支使病人家属打了“120”还得再打“110”。

    据了解,目前像香港这样人口规模的城市,都配有240辆救护车,拥有2000多名救护人员,广州、成都等城市也在几年前出台了关于急救医疗管理的法规,以保障紧急救护工作的开展。上海作为一个大都市,更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具体规定急救工作的站点、网点、车辆配置和人员编制,以及现场急救如何协调、车辆通行的优先管理等问题,加快壮大院前急救队伍,使市民的需求得到保障。(记者 马美菱),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