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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器官移植急需立法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16日
     解放日报北京4月15日专电驻京记者李文祺在京举行的中国卫生法学会全国代表大会上,上海代表张滨就人体器官移植问题,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器官移植法,以解决器官移植的供体,使我国大批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得到康复的可能,并缓解一大批人以及其家属的痛苦及降低国家对患者投入的各项巨额医疗费用。

    器官移植技术已发展成为一项成熟的实用性专门技术,我国已掌握了该技术的各个方面。其中肾移植已在国内广泛开展,据最新统计,全国共进行了22000余例,居亚洲之首。我国在器官移植工作中,无论在手术方面还是在抗排斥反应的措施方面,都已达到世界水平。

    但是,由于器官移植供体的严重缺乏,且质量上没有保证,制约了我国器官移植临床救治工作和移植技术的发展。如目前我国每年进行肾移植手术约2000例,而需要手术者则多达30余万人,仅为0.7%;占我国残疾人总数15%的约500万盲人中,有近400万人可通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但由于供体严重缺乏,每年只有1000多例病人能够接受角膜移植。

    如何解决移植供体供不应求的问题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的张滨认为,一方面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制定适宜的收集、移植器官的法律制度。立法时,应明确提供移植的器官应以无偿方式为之。禁止人体****,禁止任何公民因提供器官而索取报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接受他人器官而主动给予报酬。在立法时可考虑凡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公民,可推定为死亡后自愿捐献器官者,因为社会医疗保障本来就是公民互助的一种形式,公民参加该保障体系即体现享受一定权利,又承担一定义务的公民互助原则和社会救助原则。

    张滨说,为了解决手术费用和器官来源问题,真正使患者和供者都受益,应成立一个器官移植的保险基金,作为立法的补充,其费用采取国家投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方式。一旦发生器官移植,其高昂的医疗费用可由该基金会解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