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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缩水要从定价下手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1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35期
     据新华社信息药价虚高害人久矣!百姓怨声载道,媒体老记们豪气冲天地扮演着福尔摩斯的角色,力图弄清其中关节。可尽管媒体坚持不懈连篇累牍地揭露药价虚高内幕,长期以来却见效甚微,政府下令降价也没能让百姓得到多少好处。症结究竟在哪里?最近老记们又有发现:根子在定价上!物价部门有人拿权力做“好人”、换“好处”。

    一种中草药提炼而成的注射液,药厂人员与医药公司敲定的供货价格是每盒(5支装)6.5元,物价部门审定的含税批发价为29.99元,再加上15%的批零差率,零售价高达34元左右,是供货价的5倍多!而据药厂业务员说,这种注射液的药材原料,在南方漫山遍野都是,一毛钱能买几公斤。这么高的定价是怎么来的?原来,除了医院要拿批发回扣,科室主任、药房主任、大夫要得“好处”等环节外,关键是物价部门乐意“审批”高价,因为申报的价格越高,它收的“管理费”就越高。还有“管理费”之外的“好处”,听听药厂业务员是怎么说的:“现在圈内的人都知道,只要药厂把相关材料报到物价部门,他们一般盖章收费完事。”因为“药厂一般都有专门人员负责跑物价部门,四处公关,不会让物价部门白忙活。”

    物价部门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人员都是“吃皇粮”的国家公务员,职责就是依法对商品的质价进行审计核定,担当的不只是商品进入市场的把关责任,更是国家的经济秩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民政府的权威的体现,权力够大,责任够重。在这样的岗位工作,居然眼睁睁地在虚高了数倍的审价单上盖上了鲜红的大印,甚至有人盯着申请定价人的“好处费”中饱私囊。《药品管理法》、《价格法》等一系列与药价有关的法律法规、质价审计制度,在一些人眼里几近一纸空文,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这种作风不改,药价就难回归本来面目。

    大凡处理复杂事务,我们总讲找“突破口”,讲关键环节。对药价缩水,政府几次采取措施收效甚微,也许该找找降价思路上的问题。药厂、销售、医院、医生等环节固然也要抓,但跳出这个圈子,我们可能看得更清楚。面对群众的疾苦和媒体老记们的“发现”,不妨套用一句俗语:“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药价缩水,从定价环节下手如何?(张建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