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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783
200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考试安排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三门业务课。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科的满分均为100分。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二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