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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283
护理进修人员须知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1.进修人员一律事先与我院护理部联系,并持原单位行政、组织介绍信,按通知时间来我院报到。

    2.进修时间一律为半年以上。进修费每年3000元。参观每次150元。

    3.进修的人员要求为工作满2年以上,有一定工作经验者。才有可能进修后,回原单位开展工作。

    4.进修人员的一切生活用品及工作衣帽、口罩一律自备。

    5.进修期间,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室规定的活动,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自觉搞好同志间的团结,发扬互相友爱精神,要求严格遵守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严重违反者,将予严肃处理,直至停止进修。

    6.进修期间出现差错,予以停止进修。

    7.进修期间部安排探亲假、考试假等,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持原单位护理部证明,填写请假报告,在所在科室工作允许情况下,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签署意见上报护理部批准后方可离院,时间不超过一周。

    8.进修结束前做好进修鉴定。

    9.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公费医疗和保健津贴等待遇问题,按规定由原单位负责。中途结束者,不退进修费。

    10.进修人员的党、团关系临时转到科室支部。

    11.进修结束后请交一份对我院进修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书,以便我们工作的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百拇医药